办养狗场需要什么手续?
需要办理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,去当地县级动物检疫部门申请。 还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(个体户或者公司),到税务部门登记后,才能够经营。 个人开办养殖厂(农村养殖项目除外),除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1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;
2 有必要的设施;
3 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动物防疫,管理;
4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。 在城区设立养殖基地,须有固定的生产场地,面积不低于五百平方米(含五百平方米),周边环境无污染源,距离生活居民区二十米(含二十米)以上。场内道路平整,流向标识明显,生产区、生活区严格区分。
在城市郊区及县城附近新建养殖场需建围墙、大门,并配备消毒设备,对出入人员和车辆严加看管检查。
从事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一是必须具有固定的养殖场所,二是必须具有必要的设施设备,三是必须具有可靠的防疫制度。同时,还要根据饲养的品种、规模等来确定相应的面积和布局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