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花都区有养犬管理规定吗?
1、《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》已于2018年3月2日修订通过,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。 花都是有规定的哦~
2、重点管理区(花都城区)原则上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。下列区域除外: (一)机关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等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可以饲养大型犬; (二)旅游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风景区或者其他休闲游玩场所可以饲养大型犬; (三)宾馆、饭馆、咖啡馆、酒吧、茶座等的经营场所可以饲养小型犬; (四)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大型犬、烈性犬可以饲养在住宅区和郊区。 但上述第(四)项仅限居民住宅区实行一户一条。
3、一般管理区的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 (一)不得饲养列入《限制养犬目录》所列禁养犬类或者禁养范围的犬只; (二)所养犬只每年必须定期接受狂犬病疫苗接种。
4、重点管理区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实施日常巡查。 公安机关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,并开展执法联合行动。 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,妨害公务,殴打伤害执法人员,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